工研院於 2022 年設立「永續發展指導委員」,由院長擔任主席,以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之頻率,與院長指派之院長室主管共同制定決策,落實本院永續發展願景策略與營運方針,並督導永續發展各項目之達成情形與改善方向。
為利本院永續任務之推動與執行,下設「組織永續發展委員會」,由院長指派之院長室主管擔任主任委員,每季定期召開進度會議,主要職責為鑑別永續發展議題、制定永續發展目標、督導跨團隊溝通及資源整合協調、推動行動方案與改善計畫、追蹤永續作業之執行成果,分設六個推動工作小組,並設有永續產業之專家顧問。另成立「組織永續發展辦公室」(註),以持續推動本院組織永續發展與運行。
為增強永續發展指導委員會與董事會間之連結,本院每年定期呈報永續發展達成情況、永續發展目標(SDGs)年度成效與外部溝通資訊至董事會,以確保工研院永續發展承諾得以實踐。
註:
1. 永續主題之相異顏色為與去年度管理永續主題之差異,本院依照年度重大主題鑑別結果,並參照外部專家顧問建議、國際科研組織及標竿產業之永續議題,逐年滾動式更新相關永續主題,以因應永續趨勢發展。
2. 為因應組織整體永續事項推動,原「組織永續發展辦公室」已於 2024 年 6 月更名為「組織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原六個推動工作小組因應調整為六大工作分項,相關內容將於次版本永續報告書內容公告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