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多元、專業且具效率之董事會與監事會,是組織誠信治理之基礎。本院董事會負責擬定本院組織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制定工作方針、審議預算決算及其他重要決策,督導本院重要業務進行;監事會負責本院年度決算之查核,及重要院務之監督。
董監事會成員均由行政院院長遴聘,任期為三年,期滿後得續聘一次,續聘人數不得超過原成員總人數二分之一,其聘用皆係考量長期經營策略及背景多元性,並由資通訊、經營管理、半導體、財務等多元領域之產業界專家學者擔任。有關本屆董監事,請點此連結查閱:官網董監事會。
2024年於董監事會議中,共進行5次永續相關進度報告及資訊佈達(包含全院誠信法遵、環境改善、節能措施、人力薪酬、新創投資及永續報告書等議案),除每季定期召開董監事聯席會議,若遇有重大事項或緊急院務亦得隨時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