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自2022年起依14064-1:2018標準進行溫室氣體盤查,首年納入中興、光復、六甲院區及光明新村,並於2023年擴大納入沙崙、中創及南創園區。然而,2024年因發現少列「臺北辦事處」而變更組織邊界,依本院溫盤作業程序規定,正式將2024年設定為最新基準年,並於2025年持續依此完整邊界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上述溫室氣體組織邊界設定方法,參考ISO14064-1:2018標準之要求,以營運控制權的方式設定組織邊界。
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算主要依據排放係數法計算,即「活動數據」乘以「排放係數」,再乘上全球暖化潛勢(簡稱GWP),統一將計算結果轉換為CO2e(二氧化碳當量),單位為公噸/年。
溫室氣體排放量比較:2025 vs. 2024
研究機構之排放特性與一般製造業不同,其中以外購電力使用所產生之排放(類別二)為主要來源,其次為實驗室特殊氣體及試驗製程排放(類別一)。
單位:公噸CO2e
| 類別 |
排放源說明 |
2024 年 |
2025 年 |
變動(%) |
| 類別一 |
直接排放 |
5,871.3941 |
5,629.4059 |
-4.12% |
| 實驗室 / 製程排放 |
實驗室氣體(CO2、CH4、N2O、PFCs/NF3/ SF6) |
4,538.3760 |
4,233.1282 |
-6.73% |
| 類別二 |
能源間接排放 |
46,870.1851 |
46,215.1670 |
-1.40% |
| 外購電力 |
實驗室 / 辦公室用電 |
46,870.1851 |
46,215.1670 |
-1.40% |
| 總排放量 |
類別一 + 類別二 |
52,741.5792 |
51,844.5729 |
-1.70% |
註:
1. 全球暖化潛勢(GWP)採用 IPCC 第六次評估報告。
2. 類別一相關係數,採環境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依環部授氣字第 1139101231 號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中油提供之天然氣熱值(光復院區)或 114 年車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氣及天然氣熱值進行計算。
3. 類別二電力排放係數,依經濟部能源署公告最新之 2024 年電力排碳係數 0.474 kg CO2e/kWh計算。( 2025 年的電力排碳係數尚未公告)
4. 類別三主要為運輸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類別四主要為組織使用燃料及能源其製造過程,以及處置固體與液體廢棄物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數值參採產品碳足跡資訊網所公布之排放係數進行計算。
5. 盤查組織邊界涵蓋本院中興/光復/中創/六甲/南創/沙崙/臺北辦事處,含各研究之辦公區、實驗區、及餐廳等,進駐及外包廠商之相關碳排不計入。
6. 盤查涵蓋之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六氟化硫(SF6)、全氟碳化物(PFCs)、三氟化氮(NF3)等七類。
7. 本院無生物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原因分析
| 類別一 |
整體燃料及化學品使用均有下降,以化學品較為顯著 |
| 實驗室 / 製程排放 |
C4F8 及 SF6 使用量變少 |
| 類別二 |
推動節電措施降低用電需求,並建置太陽光電(PV)系統,以綠電逐步取代外購電力 |
| 外購電力 |
推動節電措施降低用電需求,並建置太陽光電(PV)系統,以綠電逐步取代外購電力 |
| 總排放量 |
略為下降 |
排放強度指標
| 強度指標 |
單位 |
2024 年 |
2025 年 |
變動幅度 |
| 碳排放強度(註) |
公噸 CO2e / 百萬元 |
1.71 |
1.53 |
下降10.53% |
註:碳排放強度 = [ 類別 1(直接排放)+ 類別 2(能源間接排放)] / 年總營收 ( 百萬元 )。
2025 年減碳措施:能源效率提升與擴建再生能源
2025年,本院採取「節流(深化節能)」與「開源(擴大綠能)」雙軌並進策略。針對類別二(外購電力)排放同步推動減量行動。一方面透過公用設施汰舊換新,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盤點院區屋頂空間,擴建太陽能發電設施,以具體行動降低電力使用所衍生之碳足跡。
在節能面向,本院透過設備節電、控制節電與管理節電三大核心策略,2025年措施節電達 229.67 萬度電,相當於 1,088.6358 公噸CO2e。在再生能源推動方面,本院於2025年新增屋頂型太陽能發電設施,裝置容量209kWp,較基準年發電量成長 277.67%,持續提高綠電自用比例,強化低碳院區之能源結構。
價值鏈盤查與管理
本院深知氣候行動不能僅止於自身報告邊界。2025年,依據ISO14064-1:2018盤查標準,針對類別三~六進行全面性的盤查與揭露。本年度重點在於「釐清碳排全貌」與「鑑別重大性類別」,透過盤查 15 項類別,識別出與研究機構高度相關之 4 項顯著類別,確立了範疇三的排放基準,為未來制定供應鏈管理策略奠定數據基礎。
經依據活動數據準確性、難易度,及排放係數可取得度等準則評估,本院 2025 年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 17,359.9545 公噸CO2e。其中以「類別4:採購的燃料及能源」佔比最高,顯示上游供應燃料及能源為本院主要的其他間接排放來源,將可作為未來設定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之重要依據。能源使用所衍生的「隱形成本」不容忽視,相關排放量與本院外購電力使用呈現高度正相關。顯示「節電即減碳」具備明確的雙重效益。每減少1度電的使用,不僅可降低類別二排放,同時亦可減少類別四中因電力傳輸與上游燃料生產所產生的間接排放。
單位:公噸CO2e
| 類別 |
排放源說明 |
排放量 |
佔範疇三比例(%) |
| 3.3 |
員工通勤 |
3,446.7685 |
19.85% |
| 3.5 |
商務旅行 |
2,250.6201 |
12.96% |
| 4.1(b) |
採購的燃料及能源 |
11,130.4617 |
64.12% |
| 4.3 |
處置營運產生之廢棄物 |
532.1042 |
3.07% |
| 合計 |
- |
17,359.9545 |
100% |